我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发展缓慢的原因解析
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电动汽车充电站行业调研及未来发展趋势报告》认为垄断是制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发展的深层次原因。1996 年开始实施的《电力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正是这条规定阻碍了社会上各种资金参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形成电网对充换电市场的垄断。
普天新能源可以进行充电站运营是因为2010 年6 月获得工信部批复的首个‚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运营示范单位资格。2010 年的供电监管部门是前国家电监会,批复部门是工信部而不是电监会意味着普天不能直接以售电的名义,而是以收取‚服务费或者节能费的形式来构成商业模式。
电网获得对充换电市场的垄断后,与电动汽车生产商形成了“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怪圈。先建设充电设施促进电动车发展,还是等电动车发展再建设充电设施,实际上是个伪命题。放开售电权,就会有非常多的投资者来建设充电设施,上述深圳市场争夺战充分说明了这点。
事实上,电网想一统充电市场是不太实际的想法,充电设施建设除了资金还需要地盘,社会上有大量的停车场、路边停车位、楼宇停车库、小区停车位、加油站等与汽车相关的现成的土地资源,也是发展电动车非常需要,但电网要插足进去还是有非常大难度。
在2014 年‚两会期间,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刘振亚表示‚为电动汽车充电的充换电设施,将对社会‘全面开放’,谁想投资,谁有钱投资,谁就投。实际上,国网公司在2014年自己的‚两会上刘振亚先生就表示电力改革放开售电侧,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慢速充电。刘振亚先生的表态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和期待,实施之后将引入竞争,极大促进充电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的发展。
1) 现有《电力法》太长时间没有修改,‚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的规定已经不合时宜。
2) 新的电力改革的方向必定是两头放开,售电侧放开一方面将促进分布式新能源的发展,另一方面将促进充电设施的建设。
3) 社会资金建设充电设施还是要从电网购电,电动车发展将增加电网销售电量,对电网也是非常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