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比重。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实施煤炭消费比重控制。持续推进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和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建设,原则上不新增企业燃煤自备电厂,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煤炭消费比重比2020年降低2.2%左右。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
《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新能源化。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在重点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强化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管执法。到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力争达到100%,在用柴油货车抽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