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聚合交易可以提升发电企业收益和降低电力用户成本,有助于促进新能源消纳。为加快推进能源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合肥在下塘工业园区先行探索开展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试点。
今年4月8日,省能源局正式下发《长丰县下塘工业园新能源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试点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皖丰长能公司与安徽智碳公司成立工作专班。
5月14日,能源聚合商注册顺利完成,皖丰长能公司成功获取安徽省内第一个能源聚合商资质。
5月28日,皖丰长能公司在长丰县完成全省第一单分布式光伏聚合交易,本次交易聚合了合肥华帅公司、皖能光伏农业公司、皖能长丰新能源公司共计92MWh分布式光伏电量,由皖能交易公司成功摘牌。
能源聚合商可通过整合同一220千伏变电站供区的平价分布式新能源企业,依靠智能控制和网络连接,实现能源的平衡和调度,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对实现分布式光伏“四可”(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功能,促进新能源消纳深有意义。
对发电企业,分布式电量可获得绿色电力权益价格约0.02元/千瓦时,提高发电收益,提升项目建设积极性;对用户,分布式能源参加能源聚合交易,用户可选择更加适合自身需求的电力服务商,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绿电消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