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风电(601558)周四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收到美国超导公司、美国超导WINDTEC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下称“原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原告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起诉公司及公司三名员工。该案的涉案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9.3亿元。
公告显示,本次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确认公司及公司三名员工构成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判令公司及公司三名员工赔偿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9.32亿元;以及判令赔偿原告因调查制止其侵权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计人民币18.6万元等。
华锐风电称,2008年至2011年间,公司与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签署了多份风力发电机组电控核心部件采购合同,但因苏州美恩供应的产品在技术、质量方面均未达到合同要求,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暂停接收苏州美恩发出的不合格货物并暂停支付已收不合格货物的货款。此后,原告与公司发生多件仲裁与诉讼纠纷案件。
公司称,因本次公告的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