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起,全国开始施行“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也为义乌经营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有效减轻了负担。
“真切感受到政策带来的红利,让我们有条件、有信心把‘绿色’事业做大做强。”义乌市光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点赞说,2020年,公司取得项目经营所得452.19万元,全年共免征企业所得税52.8万元;2021年共取得项目经营收入760.45万元,共免征企业所得税90.98万元,短短两年,仅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这一项优惠政策就为企业减免税款超143万元。
目前光伏产业正迎来井喷期,产业前景看好,未来发展潜力巨大,但行业受原材料价格影响较大,若原材料价格高涨,则企业利润会受到较大影响。而税收的助力,极大地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增强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在大环境面临各种挑战的情况下,保证了企业的稳定发展。(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