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可以充分利用公共建筑、企业厂房和群众住宅等闲置屋顶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分布式光伏电站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原则使用,实现了就地消纳,既有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也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市能源局副局长刘峰表示。
据了解,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精神,我市按照国家、省相关通知要求,市能源局作为牵头部门,建立了试点工作周报制度,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和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推进我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目前,我市已启动第一批桥西区、万全区、怀来县3个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桥西区已完成项目备案、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正在对部分屋顶进行收储;万全区、怀来县已完成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启动了部分乡镇试点样板工程的光伏组件安装。同时,我市积极谋划推动可再生能源+乡村振兴项目, 通过对4173个村庄实地踏勘,全市166个村符合建设条件,按照每村不超过500千瓦配置光伏指标,总开发容量约8万千瓦。
作为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我市还将探索新形势下县域光伏开发的新模式与应用场景,简化光伏项目备案和并网流程,保障配套电网和光伏项目同步建成投产,为其他地市推广建设分布式光伏提供可借鉴的经验。(记者 王宁 通讯员 王亚军 杨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