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0%,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19.73万吨、0.98万吨、7.38万吨和4.99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有力,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方案》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行业、环节节能减排工作的主攻方向,部署开展十二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是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火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造纸、纺织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节能改造升级和污染物深度治理。积极推广一批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加快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
二是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能源梯级利用,开展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推动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绿岛”项目建设。
三是城镇节能降碳工程。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全面推进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推动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完善公共供水管网设施。
四是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加强船舶清洁能源动力推广应用,提升铁路电气化水平。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进绿色仓储和绿色物流园区建设,强化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五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推进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规模化利用和生物质能清洁利用。加快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装备、节油渔船的推广应用。加大存量农房节能改造指导力度。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六是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公共机构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公共机构带头率先淘汰老旧车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新建和既有停车场的汽车充(换)电设施设备建设。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
七是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臭氧污染防治为核心,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在国家指导下深入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巩固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重点流域干支流、上下游协同治理。
八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在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前提下,稳妥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转型升级。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服役期满及老旧落后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九是绿色高效制冷工程。推进制冷产品企业生产更加高效的制冷产品。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制冷剂泄漏和排放。促进绿色高效制冷消费,加大绿色高效制冷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节能补贴”“以旧换新”。推进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冷链物流等重点领域节能改造。
十是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深化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加强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
十一是环境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构建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管网缺口,大力推进管网修复和改造,推行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十二是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推广工程。发挥大型龙头节能减排技术企业引领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解决节能减排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难题。全面推动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实施一批节能减排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加大产业、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首台(套)装备奖补政策。
《实施方案》不仅部署了节能减排十二大重点工程,明确了要开展的各项工作,同时对每项重点工程提出了目标要求。比如,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明确,“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满足国家下达目标要求。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烧碱、陶瓷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全省钢铁企业按照国家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再如,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明确,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率达到97%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水稻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
此外,《实施方案》从九个方面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广东省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约优先、效率优先,严格能耗强度控制,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完善能耗双控指标设置及分解落实机制。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全省及地市能耗双控考核。有序实施国家和省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支持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建设。
二是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形成有效减排能力。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将国家下达的重点工程减排量分解到各地市,污染治理任务较重和减排潜力较大的地区承担相对较多的减排任务。完善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和台账管理。
三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建立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清单,依法依规开展评估检查,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深入挖掘存量项目节能减排潜力。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
四是强化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源头把关。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准入,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从严查处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未批先建项目。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执行结果的监督与评估。
五是健全法规标准。推动制修订广东省节能条例、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完善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制修订一批主要用能行业和领域的能效标准和耗能设备能效标准。制修订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或规范。深入开展能效、水效、污染物排放“领跑者”引领行动。
六是完善经济政策。各级财政加大节能减排相关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多元化投入机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电价、水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
七是完善市场化机制。积极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培育和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广能效电厂模式。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
八是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重点用能单位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升级改造省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完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九是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制度。加强县级及乡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加大政府有关部门、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