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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子公司签订两项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2024-06-14 上海证券报20
核心提示:太阳能6月13日晚间公告,为持续扩大装机规模,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南昌)湾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和中节能湖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太阳能6月13日晚间公告,为持续扩大装机规模,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南昌)湾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和中节能湖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福建中节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和中节能(荆门)环科水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拟分别在当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根据公告,南昌公司规划在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内利用福建新材料公司4万平方米堆料场开发“中节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福建新材料公司确保提供面积不少于4万平米拥有产权的建筑屋面及堆料场区供南昌公司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南昌公司则租赁福建新材料公司场地,使用期限为20年,使用期届满后,福建新材料公司同意南昌公司优先续用6年。若福建新材料公司使用南昌公司光伏项目所发电量,25年运营期内按0.7元/度一口价,根据其实际使用电量据实进行结算。
 
湖北公司规划在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内利用荆门水务公司2万平方米建筑屋顶及污水处理池开发中节能太阳能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胜科路1号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荆门水务公司确保提供面积约2万平米拥有产权的建筑屋面供湖北公司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期限20年,有6年优先续约期。项目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200万kwh,预计90%以上供荆门水务公司使用,按0.68元/度单价进行结算。
 
太阳能表示,通过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快速打开在福建省和湖北省的分布式项目市场。
 
标签: 太阳能,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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