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广东重点用能领域、重点工业行业、重要用能设备等方面节能降碳短板弱项,《行动方案》提出产业结构调整、用能结构优化、工艺技术提升、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等针对性任务举措。
在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提高电煤消费比重,大力压减非电力用煤;优化油气消费结构,合理调控石油消费,加大南海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
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方面,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扩大省外清洁电力送粤规模,加快配电网改造,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加强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
此外,《行动方案》就钢铁行业、石化行业、有色金属行业、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行动,提出多项细化举措,要求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推广使用先进工艺技术等。
在交通运输领域,《行动方案》提出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用能电气化水平,鼓励交通运输场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推动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支持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广使用新能源货车,到2025年底,交通运输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行动方案》提出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加快建设江海联运枢纽及码头设施,提升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水路、铁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的比例,提升主要枢纽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发展水平,持续推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深入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