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出2021年主要预期目标为,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6%以下。新增电能替代电量2000亿千瓦时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28%左右。
将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根据《指导意见》,2021年,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2亿吨标准煤左右,石油产量1.96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2025亿立方米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11亿千瓦左右。同时要求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强能源供需形势分析研判,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在能源预测预警方面,加强电力、天然气等供需走势分析研判,针对可能出现时段性、区域性供需矛盾较突出的地区,从资源供应、基础设施布局、需求侧管理等方面,提前谋划应对举措。密切关注东北、“两湖一江”等地区煤炭供需形势变化,加强产运需调度,保持港口、电厂库存处在合理水平。健全完善能源形势分析和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会商机制,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动态,注重防范化解影响我国能源安全的各种风险挑战,提高能源宏观调控能力。
储运能力方面,立足“全国一张网”,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和互联互通。积极推进东北、华北、西南、西北等“百亿方”级储气库群建设,抓好2021年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管道、地下储气库和LNG接收站等一批重大工程建设。提升煤炭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库存水平。
在电力调峰能力建设方面,积极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等试点城市坚强局部电网建设,加强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建设。研究促进火电灵活性改造的政策措施和市场机制,加快推动对30万千瓦级和部分60万千瓦级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开展全国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加快长龙山、荒沟等抽水蓄能电站建成投产,推进泰顺、奉新等抽水蓄能电站核准开工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储能项目试验示范。
风电、光伏发电量占比将达11%左右
我国明确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可再生能源将迎来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是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相关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从12.1%提高到15.9%,平均每年提高了0.76个百分点。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达到25%左右,相当于今后十年平均每年要增加非化石能源大约7000万吨标准煤。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规划,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扎实推进主要流域水电站规划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尽早建成并网,研究启动在西藏等地的地热能发电示范工程,有序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加快推进纤维素等非粮生物燃料乙醇产业示范。《指导意见》同时提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
新能源的大规模并入电网具有随机性、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点,清洁能源的消纳能力同样也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对此,《指导意见》指出,加快建设陕北—湖北、雅中—江西等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加快建设白鹤滩—江苏、闽粤联网等重点工程,推进白鹤滩—浙江特高压直流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电网主网架布局和结构,提升省间电力互济能力。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化、规模化示范,促进储能技术装备和商业模式创新。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表示,要着力加大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的集中攻关、试验示范、推广应用。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先进信息通信等技术与电力技术的深度融合,形成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体系。要通过电源侧、电网侧、需求侧、储能侧等方方面面来推动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提升,适应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