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网站7月8日消息,国家能源局、环保部两部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
通知提出,2014-2015年,拟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压减煤炭消费任务较重的地区,建设120个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2014年启动建设,2015年建成。
通知提出,通过示范项目建设,打造以低碳为特征的新型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热力产业,形成一定的可再生能源供热能力,探索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应用方式及商业模式,建立简便高效的管理体系。
通知要求,示范项目规模不低于20t/h(14MW),其中单台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容量不低于10t/h(7MW),所使用燃料为利用农林剩余物为原料加工生产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所用锅炉为专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且配置袋式除尘器。同时,项目应采用专业化投资建设运营模式,鼓励专业经营生物质热力的企业投资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系统并负责运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