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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行业再迎利好 发改委酝酿电价新政

   2014-09-15 第一财经日报340
核心提示:酝酿两年之久的风电上网电价下调政策有望今年落地。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下发了调整风电上网电价的征求意

酝酿两年之久的风电上网电价下调政策有望今年落地。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下发了调整风电上网电价的征求意见稿,并开会征求各方意见。

“初步设定风电标杆电价原先0.61元/千瓦时的地区每度下降2分钱,其他区域每度下调4分钱,今年年底前实施的可能性比较大,但这一下调幅度也遭到五大电企和参会的部分省物价局的反对,均认为下调太多。”上述知情人士透露。

不过,多位风电行业人士则认为,从国内风电市场发展形势来看,由于存在电价下调的缓冲期,只要没有调低至没有盈利的程度,而且再加上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出台,不管是对风电设备制造企业还是风电场运营商来说,都不算是坏消息。

四类地区均下调

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通报的调价设想方案中,将四类资源区标杆电价从0.51元/千瓦时、0.54元/千瓦时、0.58元/千瓦时和0.61元/千瓦时,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47、0.5、0.54、0.59元。此外,还将福建、云南、山西三省由每千瓦时0.59元资源区域调到0.54元资源区;将吉林、黑龙江省统一调整为0.54元/千瓦时。

目前,国内风电场执行的电价是国家发改委在2009年公布的。当年7月,下发的《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按照风资源划分出上述四类标杆电价。

新疆和内蒙古等大部分风资源较好的地区被划分为第一类资源区,实行最低的上网电价;而除河北、甘肃、吉林、黑龙江、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新疆、内蒙古等少部分资源情况略差地区被划分到第二类和第三类资源区,实施中等上网电价外,其他各省均为第四类资源区,执行0.61元/千瓦时的最高电价。

 
标签: 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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