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吉林省最大的煤炭企业,《实施意见》还特别针对吉煤集团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措施:一方面是支持吉煤集团对所属资源枯竭、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煤矿企业实施破产关闭;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吉煤集团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
另外,还要指导吉煤集团进行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由以生产煤炭为主的单一经营方式向煤炭生产经营、非银行金融、非煤产业等多元化经营方向转变;由生产煤炭能源向转化清洁能源方向转变;由国有独资向股份制方向转变。
对此,吉煤集团也是积极响应。上述吉煤集团人士表示,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吉煤集团的主管部门吉林省国资委在近期将向吉林省政府上报吉煤集团脱困转型给予相关政策支持的请示。
据本报记者了解,吉煤集团现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主要分布在吉林舒兰、通化梅河口、辽源西安区、白山浑江区、江源、延边珲春等五个市州中的6个县市区,涉及医院、供水、供电、供暖、消防、房屋管理、物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等方面,涉及总资产约3.53亿元,2013年收入3.54亿元,支出4.99亿元,净支出1.45亿元;涉及人员17026人,在职人员3688人,离退休人员13323人。
“通过对所属资源枯竭、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煤矿企业进行关闭破产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政策的逐步实施,吉煤集团将加快脱困步伐,未来发展还是很有希望的。”该人士说。
前景难料
实际上,这并不是吉煤集团第一次获得当地政府的救助。为了降低资产负债率,经吉林省政府部门的批准,吉煤集团在今年实施了折股缴纳采矿权价款。
截至2013年末,吉煤集团所属煤矿总计25个,采矿权价款总额约为28.74亿元,已缴价款3.6亿元,欠缴价款25.14亿元。2014年3月,吉林省财政厅和国土资源厅正式启动了吉煤集团采矿权价款折股工作。
实施以折股方式缴纳采矿权价款政策,为吉煤集团扭转当前不利经营状况和缓解资金压力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经过两次折股缴纳采矿权价款,2014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7.83%,比6月末下降8.74个百分点。
周泰认为,吉煤集团很难脱困,整体行业不好,公司成本下降空间不大,其他包袱也很重,所以只能减亏,不能彻底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