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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出口关税下调至3% 过剩产能欲“出口”

   2014-12-22 中国经营报530

现行煤炭出口税政策出台时正值煤炭行业“黄金十年”时期。2004年我国出台煤炭出口配额制的相关政策,并在2006年11月1日起,对焦煤出口开始征收5%的出口暂定关税。随后从2008年8月20日开始,炼焦煤出口暂定税率由5%提高至10%,其他烟煤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税率为10%。2008年的这一出口关税政策一直延续至今。

“这两年煤炭市场急转直下,2013年以来关于煤炭出口关税下降的呼声就已经在业内传开。”陕西榆林一家煤炭企业人士告诉记者,2012年开始煤炭价格不断下跌,国内煤炭供应宽松,因为国家对于煤炭进出口关税每年评估一次,此前甚至有传言称国家会取消煤炭出口关税。

安迅思煤炭行业分析师林晓桃表示,中国煤炭出口的范围并不广,主要集中在韩国、日本、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主要品种为炼焦煤及其他烟煤。

记者从国家商务部网站上查到,目前中国拥有出口资质的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和神华集团四家企业。所以,关税下调将使上述企业直接受益。

除了这四家企业可以直接出口煤炭外,其他有需求的煤炭企业可以委托这四家企业进行出口代理,向其支付委托代理费用。

“2004年刚实行煤炭出口配额制时,可以说是非常抢手。”据神华集团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随后国内开始实施限制煤炭出口政策,在取消了煤炭铁路优惠运价、出口退税等政策后,中国的煤炭出口很快呈现出递减趋势。

相关数据显示,中国煤炭总出口配额从2003年1亿吨水平下降至目前仅3000万吨。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累计出口煤炭751万吨,而同期进口量为3.3亿吨。这意味着,出口配额不仅不紧俏,而且根本用不完。2012年,中国煤炭出口完成率仅为24.4%。

 
标签: 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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