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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能源IPO成功过会 致力于成为全国范围有影响力的能源企业

   2021-07-06 中国上市公司网10
核心提示:7月2日,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能源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据悉,恒盛能源本次拟

7月2日,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能源”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恒盛能源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36,425.00万元,主要用于 2×25MW 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公开资料显示,恒盛能源主营业务为蒸汽的生产和供应、电力的生产和销售,是以煤炭和生物质作为燃料,通过热电联产方式生产蒸汽和电力,承担供热范围内园区工业用户的蒸汽供应,并将所生产的电力出售给国家电网。自运营以来始终坚持“安全稳定、环保经济、高效节能”的企业价值观,持续为园区内的造纸、食品饮料、纺织印染等客户集中供应蒸汽,报告期内蒸汽总供应量超过500.00万吨,上网发电量超过8.60亿千瓦时,有效降低了园区的工业能耗,实现了节能减排,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恒盛能源表示,公司将坚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始终坚持“安全稳定、环保经济、高效节能”的企业价值观,以资本运作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为用户不断提供绿色能源价值,把公司从区域热电联产企业发展为浙江省乃至全国范围有影响力的绿色、智慧型能源企业。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热电联产区域为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经营区域集中。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热电联产和热力供应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项目所在地的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是否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或落后产能;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2)发行人及华电龙游的各自定位,发行人相关项目是否符合园区规划及产业政策;定期、定量向华电龙游购买高价蒸汽的合理性,相关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3)主要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国家标准,是否曾发生环保事故、重大群体性环保事件或受到环保行政处罚;(4)“煤改气”、“碳中和、碳达峰”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5)发行人未来业务规模是否存在区域限制,主营业务是否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主要采购内容为煤炭和生物质燃料,主要原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煤炭、生物质燃料的采购价格是否公允,其中2019年煤炭采购价格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蒸汽和电力成本的分摊方法及分摊基础是否合理,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燃煤热电煤炭耗用量与锅炉总产汽量投入产出较2019年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单位煤炭成本下降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供应商为发行人承担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形;(4)报告期内生物质燃料耗用量与当期售电量的投入产出比发生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5)报告期内向非法人供应商采购占比逐年上升且2020年升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上升。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上升的原因,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可持续性;(2)结合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变动等因素,说明发行人生物质热电联产业务毛利率逐年上升且最近一年上升幅度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报告期内生物质电力销售毛利率低于燃煤电力销售毛利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1年7月2日

 
标签: 恒盛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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