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云和县与丽水正好电力实业集团共同签署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我县全面启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开发工作。
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是充分利用闲置屋顶开展光伏项目建设,是推动我县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建设省清洁能源示范县的重要抓手。经前期摸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小区、商场等民用建筑屋顶可建设装机容量约1.5万千瓦;工业企业屋顶可建设装机容量约8万千瓦。项目的实施可提高群众对可再生能源的认识,企业屋顶的光伏发电量也可等量抵扣企业年度能耗,既有利于企业实现节能“双控”目标,又有利于企业降低用电成本,是惠民利民的实事工程。
下一步,我县将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光伏项目建设中,并做好项目安全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县级相关部门也将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工作,积极协调推进各项审批事项,确保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