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自有分布式光伏,是指山东能源集团充分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可利用空间等资源,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规模化开发建设的光伏发电设施。”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负责人介绍,自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具有不占用耕地、靠近电力用户、建设周期短、平衡调节配电系统等特点,是全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要板块。
近年来,山东充分利用公共建筑、企业厂房和群众住宅等闲置屋顶资源,通过强化政策引导、优化接网服务、保障优先消纳等有效举措,鼓励各类企业及电力用户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动分布式光伏实现快速规模化发展。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1973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一。其中,工商业分布式装机681万千瓦,占分布式总装机34.5%;户用光伏装机1292万千瓦,达到65万户,占分布式总装机65.5%。
“山东能源集团发展自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契合企业战略与区域规划,符合地企共同利益。该项目由山东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主要利用兖矿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山东物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方大杭萧钢构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权属企业43座厂房屋顶、2处矸石山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坚持“以点带面,集中连片,全面铺开,普惠民生”原则,分布于济宁邹城市、枣庄峄城区、日照东港区等8个县市(区),总利用面积106万平方米,计划投资5.02亿元,装机总容量10.5万千瓦,拟于2022年1月底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
据了解,自有分布式光伏项目筹备以来,当地政府给予项目大力支持,山东能源新能源公司、有关权属企业和参建单位全力配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确保年底前并网发电规模3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5万千瓦。项目全容量并网后,年均发电量高达1.12亿千瓦时,销售收入5000多万元,可有效降低企业内部用电成本1200万元以上;每年替代标煤3.3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8.74万吨。
下一步,山东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坚持优先发展“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高质高效推进全省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同时,结合“百乡千村”低碳发展示范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全力打造一批绿色用电示范村镇和“零碳”工业园区,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1500万千瓦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