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全面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的要求,自治区两个电网范围内大部分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到电力市场中。考虑新能源发电相较于燃煤发电具有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点,为促进新能源发电企业逐步适应电力市场、电力用户逐步适应新能源发电的出力曲线,内蒙古对电力用户签约新能源电量的比例设置了上限,2022年蒙西地区是15%,2023年是20%,也就是说电力用户全部电力交易合同中新能源电量合同占比最高是15%或20%。
2024年,蒙西电力市场交易取消了上述签约限制,同时将新能源发电交易前置于燃煤发电交易,由电力用户和新能源发电企业自主决定成交规模。对电力用户来说,可以选择完全不与新能源企业成交,也可以选择全电量与新能源企业成交;对新能源企业来说,可以选择与某一家电力用户全部成交,也可以选择与多家电力用户成交,选择权完全归属于市场主体。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运行协调处副处长强华表示,上述调整一方面充分释放自治区新能源发电的优势,促进产业绿色发展,满足市场内不同用电主体对于新能源电量的差异化需求,提高绿电消纳水平;另一方面增强市场活力,更好反映新能源的供需关系,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本次调整进一步放大了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作用,促进了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的充分成交,让有需求的电力用户可以买到更多的新能源电量,体现出了新能源发电的‘优先性’和交易机制的‘灵活性’,是蒙西电力市场的一次优化。”强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