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寄予厚望的直购电,能否真正成为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有力突破口?
“事实上,近些年来,将电网购售电、调度分离出来的呼声不断。”一位不愿具名的电力内部人士对记者说,“直购电是必然趋势,但是必须先从体制上进行改革,网售分开才能保障直购电顺利实施和推广。现在国家颁布的政策是有一些,但其力度不够、体制不改、直购电就根本做不了。”
尚未确定企业名单
根据山东试点方案,山东将每年拿出100亿千瓦时的电量用于直接交易试点。
实际上,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其实是大用户直购电的延伸。山东省经信委电力处处长麻书杰介绍,早在2010年,山东省曾就试点大用户直购电向当时的国家电监办提交了相关方案,但一直未得到批复。
早在去年6月,大唐黄岛发电公司已经与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大用户直购电合作框架协议。
即使现在,也不是所有的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都可以参与直接交易试点。
“目前正在制定用电企业用户市场准入标准,待各地将有意向的用户名单报上来后,对用户准入资格初审。”麻书杰表示,目前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前期工作都在进行当中,尚未确定企业名单。
据了解,山东能够参与直购电的企业主要是针对国家级、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能效标杆企业,全年用电量超过5000万千瓦时以上、且无自备电厂的企业。而且,山东几十家统调电厂也并非全部可以与用电企业直接交易,火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原则上在30万千瓦及以上、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保事故、未曾受到环保处罚的发电企业,才能参与交易试点。
按照山东的方案,电力用户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成交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和附加组成。其中,直接交易成交电价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自主确定,输配电价等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对于发电用电企业来说,电量直接交易是双赢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可以自主协商进行电力直接交易,自行确定电量、电价等,然后委托电网企业输送给电力用户。”在国电山东公司总经理助理付明时看来,改革交易方式最关键还在于引入了竞争。目前普遍采用的电力交易模式,是电厂将发电量售给电网企业,用电企业要向电网购买电量,电网企业在其中占据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