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正处于破产重整期间的*ST超日对外发布了《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根据草案,一旦该计划获得批准予以实施,作为投资人,江苏协鑫、嘉兴长元、上海安波、北京启明、上海韬祥、上海辰祥、上海久阳、上海文鑫和上海加辰等九方,将为*ST超日债务清偿、恢复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其中,江苏协鑫担任牵头人,并将在完成投资后成为*ST超日的控股股东,负责*ST超日的生产经营,而其余八方的角色则为财务投资者。
具体来看,*ST超日计划以资本公积之股本溢价转增股本16.8亿股,从上述投资人处募得资金14.6亿元,并以自身通过处置境内外资产和借款等方式筹集的不低于5亿元,合计不低于19.6亿元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提存初步确认债权和预计债权以及作为*ST超日后续经营的流动资金。
此外,草案显示,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及20万元及以下的普通债权将获全额受偿,包括11超日债在内的有财产担保债权按照担保物评估价值则将获得优先受偿。而经重整的*ST超日仍是一家在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就此,业界人士分析,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及20万元及以下的普通债权多集中于风险承担能力较弱的中小投资者,“这一清偿方案着重考虑了弱势投资者的利益。”
不过,相关内部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草案还没获得债权人大会通过及法院裁决,*ST超日重整计划仍存变数。“法院可能会在10月底,就是否批准实施重整计划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