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斩仓止损似乎没有必要。作为散户投资者,持有到期也是一种可行的策略。”在黄亮看来,*ST锐电的折价回购方案给了持有人一个回售的选择权,说明其在尝试用市场化的方式解决问题,由于该公司并未完全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一些债券持有人可能还愿意继续等待。但在信用债市场遭遇多事之秋的背景下,*ST锐电等相关债券的持有人仍将面临兑付不确定性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山东债市最临近违约的案例当属2012年的山东海龙债务风波。2011年4月,山东海龙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4亿元的1年期短融券(11海龙CP01),应当于2012年4月15日到期。但是在该债券发行后,山东海龙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持续恶化,且由于存在巨额担保、变更发债募集资金用途未及时披露等一系列问题,山东海龙的主体评级和债券评级一降再降,直到“垃圾级”,违约风险一触即发。后由其国有控股股东担保借钱还款,山东海龙最终按时将本息划转到债券持有人账上,避免了成为国内债市违约第一例。
退市之忧
“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迄今无违约先例,对于*ST锐电这样市值逾160亿元的上市公司而言,债项违约意味着发行主体可能被债权人要求破产还债,对于一些上市公司来说不会轻易选择违约。”黄亮分析说。
据了解,*ST锐电于2011年11月27日发行“11华锐01”、“11华锐02”两个信用债,分别募集资金26亿元和2亿元。拟将2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优化债务结构,剩余3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两个债项到期日期为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