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原定付息日为今年3月7日,利息金额共计8980万元。然而*ST超日却在付息日来临前表示,公司无法于原定付息日按期全额支付本期利息,仅能够按期支付400万元。
在本次重整计划草案中,债权受偿方案明确显示,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全额受偿;有财产担保债权按照担保物评估价值优先受偿,未能就担保物评估价值受偿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受偿;普通债权20万元以下部分(含20万元)全额受偿,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20%的比例受偿。
从债权审查确认情况来看,债权主要包括四部分:一是已获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合计432452.29万元;其次为初步确认的债权,合计90860.71万元;第三为职工债权,总额约3900万元;最后还包括预计债权,合计约68367.04万元。按照上述方案受偿后未获清偿的部分,*ST超日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初步确认债权和预计债权按照同类债权的受偿标准提存分配额。
对于能否偿债,*ST超日还做出了一个特别说明,称“依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本重整计划如不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以及法院裁定批准,超日太阳将破产清算”。
上述新能源行业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超日债20万元以下的全部偿还,超过的不会全部偿还,这就是在考验大债权人,为了能拿回部分钱,通过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根据评估报告,以2014年6月26日为基准日,*ST超日全部资产评估价值为4.76亿元,其中为特定债权设立担保和涉及建筑工程优先权的财产评估价值为9801.06万元。*ST超日表示,按上述草案计算,普通债权受偿率约3.95%,且实际破产清算的清偿比例可能低于预估。【作者:高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