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抛弃*ST锐电的,已经不止华能新能源。2014年上半年,*ST锐电未能中标新项目或新签订单,惨遭客户集体抛弃。*ST锐电董事会工作人员解释其中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问题。”
宋清辉表示,“因为质量问题,华锐风电被客户的集体抛弃早就埋下伏笔。”
2012年9月,*ST锐电与华能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署1.5MW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合同补充协议,该合同暂缓执行。这笔合同价值14.9亿元,直至今日尚未执行。
在客户集体抛弃下,*ST锐电通过经营获取现金的能力明显削弱。而货币现金不足,制约着*ST锐电为客户所采购的产品进行整改。“如果质量仍然存在严重问题,将导致质保金相关款项难以回收。”宋清辉说。
质保金是制造行业销售产品的惯例,为了保证风电机组质量,开发商通常会让客户押下销售额10%左右的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机组质量如无质量问题,才可收回。
不可忽视的是,因质保等多方面原因,*ST锐电逾期应收账款增加较快,2014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05.10亿元,应收账款账面净值89.27亿元,其中逾期应收账款47.45亿元。
如今,华能新能源请求法院确认*ST锐电违约,无需再向*ST锐电支付质保金等合同其余款项共计11.6144亿元,判令*ST锐电向其支付违约赔偿金0.9928亿元。
这将*ST锐电逼进了一个“死胡同”。因质保而难回款,回款困难使公司缺乏足够资金进行质保。留给*ST锐电的时间已经不多,一旦在未来三个月内*ST锐电无法扭亏为盈,将在明年被暂停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