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碳市将于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试运行,中国从而成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如何在公平、效率、市场流动性和稳定性,以及可接受性和可操作性等多个方面取得平衡,确立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配额分配方案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在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配额作为控排单位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期内可以合法排放温室气体的许可单位,代表的是各控排单位在相应履约年度的碳排放权利,是市场交易的主要标的物。
配额分配作为碳交易体系建设的关键,需要解决三个问题:配额分配给谁?怎样分配?分配多少?分配方案虽不直接影响减排的总体目标,但却决定了控排单位的减排和履约成本,以及这种成本在控排单位、消费者以及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分摊。
然而,配额分配并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需结合自身的经济发展、能源结构、重点产业,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取向设计。重庆试点采取自主申报的分配方法,其余6个试点(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广东、湖北)对已有的主流配额分配方法,包括拍卖法、历史排放分配法(下文简称“历史法”)以及基准法,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创新。
优化历史排放分配法
除了重庆和深圳试点以外,其余5个试点都选用了基于历史排放强度或历史排放量的免费分配方法。该方法操作简单、不参杂个人主观因素、可接受性强,有助于控排单位实现低成本过渡。但与此同时,历史法也存在历史数据或基准年在不同个体之间的适用性差异、初始配额与实际排放的偏离,以及无法兼顾新增产能和企业早期减排行动等问题。
中国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企业在排放边界、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快速变化,以及行业发展的变化,为配额分配带来了新的挑战。
对此,各试点主要通过事前限定和事后调整两种途径进行尝试和探索。其中,事前限定对基准年和历史排放数据的选择做出了更细致的规定;事后调整主要是在核查控排单位当年实际排放量之后,对初始配额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