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辖区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总量、用地审批情况、土地租赁情况、实际用地情况、日常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不留死角,形成工作台账于8月5日前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同时,对排查中发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方阵占用耕地、违规改变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会同当地能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立即依法查处、立行立改。
此外,对发现“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光伏复合项目,单纯依赖光伏发电而对农用地进行抛荒、撂荒的,要全面摸清位置、面积、类型,整理成卷及时移交农业农村部门处理。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对新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重大问题,严格落实一律公开通报、一律拆除复垦、一律移送移交、一律倒查追责的“四个一律”要求,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查处到位,决不能以整改代替查处。